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便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獲取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的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修訂,以下簡稱《條例》),編制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
市政府辦公室負責向社會主動公開市政府及政府辦公室信息,主要內容有:
1.市政府規章、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規範性文件;
2.市政府領導分工、工作規則、機構設置;
3.市政府工作報告、市政府重要會議、重點工作;
4.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
5.市政府人事任免;
6.政策解讀;
7.市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
8.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市政府的其他信息;
由市政府授權市政府部分組成部門負責發佈和公開的政府信息:
1.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發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執行情況報告;
2.市財政局負責發佈市財政預算、決算執行報告;
3.市統計局負責發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
4.市自然資源局負責發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及執行情況,負責發佈土地徵收方面的政府信息;
由市政府各組成部門根據職責發佈和公開的政府信息:
1.各部門規範性文件及政策解讀;
2.機關職能、機構設置、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繫方式、負責人姓名;
3.行政許可和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辦理結果;
4.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機關認為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行政處罰決定;
5.財政預算、決算信息;
6.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其依據、標準;
7.政府集中採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8.重大建設項目的批准和實施情況;
9.扶貧、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教育、醫療衞生、環境保護、公共文化體育、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公益事業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10.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11.住房保障、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國有產權交易、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醫療設備和醫用耗材採購、排污權交易、海域使用權交易等領域信息;
12.市政建設、公共服務、房屋徵收、治安管理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13.公共衞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
14.公務員招考的職位、名額、報考條件等事項以及錄用結果;
15.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上述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將通過南通市人民政府網站(//oz.c12009.com)或各部門網站“政務公開”欄目向公眾公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該欄目上查閲《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也可以在市檔案館、圖書館、政務服務場所的政府信息查閲場所獲取相關信息。另外,還將通過《政府公報》或政務新媒體、報刊、廣播電視等載體和形式予以公開。
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市政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機關提供政府信息時,根據現有政府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政府信息進行加工、分析。
(一)申請渠道和方式
申請人填寫《南通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可在南通市人民政府網站(//oz.c12009.com)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欄目下載電子版本(見附件1),也可向受理機構申請領取。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四種方式提出申請:
1.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南通市政府辦公室,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申請人提交申請後,本機關將出具接收回執。
2.郵政寄送申請:申請人通過郵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郵寄至南通市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處,郵編:226018。
3.在線申請:申請人進入南通市人民政府網站首頁—“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頁面,在線填寫《南通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提交申請。申請人成功提交申請後,請妥善保存電子回執,以便查詢申請辦理情況。
4.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傳真至南通市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處,傳真號碼:0513-85099200,聯繫電話:0513-85099125。
(二)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人提交申請時需註明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提供身份證明、聯繫方式;
2.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對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詳細、準確,明確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於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徵性描述;
3.申請獲取政府信息,一般應向製作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提出申請,申請人應當根據所需政府信息類型,向相應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機關具體職責可至南通市人民政府網站或相應網站查詢。
(三)申請的辦理流程説明
受理機構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後,予以登記,除可以當場答覆的外,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如需延長答覆期限的,需受理機構負責人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答覆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流程圖見附件2)
(四)收費標準
本機關提供政府信息不收費。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範圍的,本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收費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市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處是市政府及政府辦公室信息公開的工作機構,負責主動公開市政府信息和受理公開市政府信息申請。
辦公地址:南通市崇川區世紀大道6號;
通信地址:南通市崇川區世紀大道6號市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處;
郵 編:226018;
聯繫電話:0513-85099125;
傳 真:0513-85099200;
電子郵箱地址:ntsgkb@163.com(本郵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如需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請到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頁面在線提交);
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四、監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